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校教工发〔2024〕4号)文件的精神,按照《法学院2023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实施方案》(淮法行〔2024〕2号),法学院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个人自评、民主评议及教职工平时考核结果,考核确定法学院2023年度师德考核结果,并经2024年3月4日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,现公示如下:
优秀等次:项婷婷、曹梅、王长贵、陈军
白 菊、周英姿、陆耿、刘和远
胡善平、姚政宏、覃元林、马静
李锦兰、韦振毅
胡向红、李家胜、陶陶
其余为合格。
公示时间:2023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9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法学院党政办公室反映,联系电话:0554-6862560。
法学院
2024年3月5日